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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照明生产一类固定式灯具抽检不合格 大股东为兆驰股份
03-03 来源: 】 浏览:次 评论:0

 中国网财经3月3日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流通领域灯具类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发现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灯具类产品存在耐热、结构、防触电保护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此次抽检共有7家企业上榜,其中,标称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生产的

MTC-XD-012001-1型号的固定式灯具的防触电保护、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


资料显示,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3月28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海大道西桃园路南西海明珠花园F座11楼A15,法人代表为全劲松。经营范围包括照明技术咨询及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等。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0%;第二大股东为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00%。

天眼查显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兆驰股份”证券代码:002429),是一家专业生产数码产品的股份制高科技企业,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深圳市政府认定的市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等16个系列,产品数量达300多个品种。大股东为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54.50%。

据悉,灯具的防触电保护直接关系着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如果该项目不合格,更换光源时,可能存在触电危险;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产品在工作中会产生高频谐波信号,这些高频信号通过电源端子经电网传播,将带来电磁污染,骚扰周围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严重的还可能对电网的安全运行及人体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已对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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