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记者 李德庆) 近日,省工商局委托辽源市工商局对标称中山市、廉江市等企业生产销售的LED灯具以及小家电进行了抽查检验。重点检测了标识、灯功率、初始光效、功率因数、颜色特征、介电强度、输入功率和电流等指标。共抽查检验28组样品,11组样品被判定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9.3%。
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的问题:1.标记不合格。未标示产品的额定电流。电气设备额定电流是指在额定环境条件(环境温度、日照、海拔、安装条件等)下,电气设备的长期连续工作时允许电流,用电器工作时电流不应超过它的额定电流,否则有可能出现发热、燃烧等危险情况。
2.灯功率不合格。灯功率是指正常工作时消耗的有效功率,反映了产品的耗能指标,部分企业为了提高售价将小功率灯标识功率提高,与额定功率相差较大,欺骗消费者。
3.介电强度不合格。在介电强度试验中出现闪络(飞弧)或击穿现象,可能使用了质量较差的绝缘材料或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足而导致击穿,对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安全威胁。
4.小家电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如输入功率过大,易使电水壶的额定功率匹配相关供电回路造成过载,从而引起供电回路的发热,并造成绝缘部位老化、受损,长期使用会引起短路的危险;而输入功率过小,则影响该产品的使用性能。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检测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目前,省工商局要求自即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将对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